外部照明包括:頭燈、前標誌燈、後標誌燈、側標誌燈、牌照燈、底盤燈(踏板燈)、後霧燈和後反光板。
頭燈配備AKG12-60+55雙絲鹵素燈泡。遠光燈使用 60 瓦白熾燈泡,近光燈使用 55 瓦白熾燈泡。
將中央燈光開關撥至第三檔即可開啟頭燈。
注意!在頭燈安裝鹵素燈泡時,請勿用手指觸摸燈泡,以免降低光輸出或在工作過程中損壞燈泡。
頭燈的調整需要在引擎熄火後進行,使用配備工作平台、啞光平板屏幕、帶光電探測器的光度計以及用於確定前大燈和屏幕相對位置的裝置的專用支架。
頭燈燈罩後方左右兩側各有兩個調整螺絲。垂直調整是透過同時向同一方向旋轉兩個螺絲來實現的,而水平調整是透過向相反方向旋轉螺絲來實現的。
要調整頭燈,請依照下列步驟操作:
將處於正常工作狀態(輪胎氣壓正常)的巴士停放在距離螢幕 5 公尺處,螢幕位置如圖所示。

旋開固定大燈罩的螺絲,拆下大燈罩。
打開近光燈,遮住一個頭燈,用調整螺絲調整另一個大燈,使近光燈截止線的位置如圖所示。
然後用同樣的方法調整第二個大燈。
調整後頭燈的光點上緣應與 X-X 線重合(見圖 1),水平截止線和傾斜截止線的交點應分別與 G-G 線和 D-D 線重合。
牌照燈(AC 12-5 燈泡)由中央燈光開關控制。
底盤燈(A 12-21-3 燈泡)安裝在引擎室內,位於覆蓋乘客車門開啟機構的護罩下方。
當中央照明開關和車門驅動機構中的限位開關打開時,它們會亮起。
當近光燈開啟時,儀表板上的開關會開啟後霧燈(燈泡 A 12-21-3)。
開關上的指示燈會顯示它們是否亮起。
切換到「遠光燈」或「示廓燈開啟」模式時,後霧燈會熄滅。
霧燈僅應在霧天或其他能見度較差的情況下使用。
禁止將霧燈與煞車燈並聯。
車內照明單元包括車內照明燈(燈泡 A 12-21-3)、駕駛照明燈(燈泡 A 12-10)和儀表板照明燈 AMN 12-3。
照明系統的維護包括在日常技術檢查中檢查其可用性,並執行維護工作清單中規定的工作。
外部訊號包括轉向指示燈和危險警告燈、側轉向指示燈、停車燈、煞車燈和倒車燈、電喇叭。
轉向指示燈和危險警告燈
該公車配備了轉向指示燈和危險警告燈的電子閃光燈,該閃光燈還監控信號燈的可用性。
如果打開轉向指示燈時,轉向指示燈以兩倍頻率閃爍,則表示公車右側或左側的某個轉向指示燈出現故障(接觸不良或燒毀)。
若開啟轉向指示燈時,轉向燈泡只發出一個光訊號,則表示燈泡接點或電源線對地短路。
如果轉向燈泡不亮,但轉向燈泡完好無損,則應檢查轉向燈泡是否正常運作。
如果打開方向燈時,方向燈燈泡和轉向指示燈都不亮,則表示方向燈(或其電路)的保險絲或斷路器故障。
危險警告閃光系統同時啟動所有方向燈,使其閃爍,以警告前後車輛公車發生故障,避免緊急情況。
此號誌系統由緊急開關、方向燈閃光繼電器和方向燈組成。
此開關安裝在儀表板上,按下開關按鈕即可啟動。
按鈕上的指示燈亮起,確認危險警告閃光系統已啟動。
煞車訊號由安裝在行車煞車系統前後迴路的煞車閥上的兩個氣動開關啟動。煞車燈配備 A12-21-3 型燈泡。
開關並聯連接,以確保在煞車系統電路或其中一個開關發生故障時,煞車燈仍能繼續工作。
電喇叭採用電磁振膜驅動系統,發出高音或低音訊號。
喇叭透過方向盤上的按鈕和輔助喇叭繼電器啟動。為了放大和引導聲音,喇叭裝有喇叭口(諧振器)。
喇叭繼電器可以減輕按鈕觸點因訊號消耗的大電流而承受的負荷。
按下按鈕時,輔助繼電器電路會閉合,繼電器觸點接通訊號電路的工作電流。
電喇叭的維護包括在日常技術檢查中檢查其功能。
喇叭可能發生的故障及排除方法
按下按鈕時喇叭不響
- 通往按鈕的導線斷了。打開按鈕,剝去導線的絕緣層,裝上接線端子,然後焊接。
- 轉向柱內的導線斷了。更換導線。
- 喇叭線圈端子從斷路器板或輸出端子上脫落。焊接端子。
- 喇叭繼電器觸點燒蝕。清潔觸點。
引擎未啟動時喇叭聲音微弱或不響,引擎啟動後喇叭響
- 電池電量不足。給電池充電。
喇叭發出嘎嘎聲
- 喇叭支架、蓋子支架或喇叭線圈鬆脫。擰緊緊固件。
方向燈套件包括兩個前方向燈(左右各一個)、兩個後方向燈(左右各一個)、兩個側方向燈指示燈以及位於方向機柱上的方向燈和頭燈開關。
轉動方向盤時,特殊的回位墊圈會自動重設開關凸輪,確保開關桿處於空擋位置。
將方向燈開關撥到右側或左側位置時,車輛右側或左側的方向燈會分別閃爍。
閃爍模式由方向燈繼電器控制。
開啟方向燈時,儀表板上的「轉向」指示燈也會同時亮起。
內部訊號系統由儀表板指示燈和蜂鳴器組成。蜂鳴器安裝在儀表板下方,用於在巴士乘客艙內向駕駛發出停車訊號。
緊急開關旨在防止因交通事故引發火災。
緊急開關具有以下功能:
- – 透過繼電器接點使用遠端開關斷開蓄電池;
- – 透過繼電器接點和斷路器繼電器,使所有方向燈閃爍;
- – 透過繼電器觸點斷開發電機勵磁繞組。
緊急停車由安裝在儀表板上的開關執行。
緊急開關有三個按鍵位置:
- - I - 關閉,按鈕未按下,由停車標誌固定(行駛模式);
- - II - 斷開「+蓄電池」並啟動危險警告燈的模式,為此,轉動鎖定標誌並將按鈕按至固定位置;
- - III - 斷開蓄電池,方法是將開關按鍵按至極限(非固定)位置。放開按鍵後,按鍵將返回「II」位置。
注意! 禁止將緊急開關按鈕保持在極限(非固定)位置超過兩秒。
緊急車門控制系統
當乘客車門以緊急方式打開時,蜂鳴器會發出聲音,直到駕駛關閉車門。
當乘客按下「按需停車」按鈕時,會產生間歇性蜂鳴器訊號(4-5 次聲音脈衝),指示燈會閃爍,直到公車停止且車門打開供乘客下車。
當緊急出口車門打開時(對於單門公車改裝型),會產生連續的蜂鳴器訊號,並且帶有「車門」符號的第二個指示燈會亮起,直到緊急出口車門關閉且門閂復位。
雨刷
電動雨刷由直流馬達驅動。
馬達由開關控制,該開關提供馬達電樞的兩種轉速。
馬達電路中包含一個熱雙金屬振動保險絲,安裝在雨刷齒輪箱殼體上。
設有限位開關,用於在雨刷開啟時將雨刷片置於極限位置。
馬達軸的旋轉透過蝸輪傳動裝置傳遞到雨刷片驅動軸。
為確保雨刷正常運作,必須避免雨刷片在乾燥的玻璃上長時間運轉,以免馬達過熱和刮傷玻璃,也應避免汽油或機油沾到雨刷片的橡膠條上,以防其變形。
暖風機風扇
如果馬達換向器沾有油污或燒焦,請用浸過汽油的抹布擦拭。
如果問題仍然存在,請用玻璃砂紙清潔換向器。然後用壓縮空氣吹乾淨。
檢查電刷壓力,應為 2-4 牛頓。
保險絲
所有公車用電設備電路均由保險絲保護。
此公車使用 5 個保險絲盒:1 個 BPR-5-4「電源」保險絲盒,位於右側電池盒內;3 個 BPR13 保險絲盒;以及 1 個 BPR2.02 保險絲盒,位於轉向柱附近。
轉向柱附近保險絲盒的位置如圖 2 所示。

注意! 禁止以額定電流較高的保險絲替換故障保險絲。
使用的標記:
- "+15" – 點火鑰匙轉到位置「I」後的電路;
- "+30" – 開啟遠端電池斷開開關後的電路;
- "+50" – 點火鑰匙轉到位置「II」後的電路;
- "+АБ" – 關閉遠端電池斷開開關後的電路。
保險絲分配
1FU1
- 1FU2 +АБ 10 - 從駕駛座控制乘客艙門;電子速度表
- 1FU3 +AKB 10 - 方向燈繼電器;危險警示燈
- 1FU4 +15 10 - 空氣乾燥器;電子速度表
- 1FU5 +15 10 - 截止電磁閥
- 1FU6 +15 10 - 發電機勵磁繼電器線圈;發電機指示燈;儀錶板和轉速表;ABS防鎖死煞車系統
- 1FU7 +15 10 - 指示燈;倒車燈;預熱塞控制單元
- 1FU8 +30(40) 10 - 液體加熱器控制
- 1FU9 +30(40) 10 - 循環幫浦
- 1FU10 +30(40) 10 - 擋風玻璃清洗器;電壓指示器
- 1FU11 +30(40) 15 - 喇叭
- 1FU12 +58 10 - 右側車燈;車門燈
- 1FU13 +58 10 - 左側車燈;儀表照明
2FU1
- 2FU2 +30(40) 10 - 右側車內照明
- 2FU3 +30(40) 10 - 左側擋風玻璃雨刷
- 2FU4 +30(40) 15 - 右側擋風玻璃雨刷;煞車燈
- 2FU5 +30(40) 10 - 側窗除霜馬達
- 2FU6 +30(60) 15 - 前擋風玻璃除霜馬達
- 2FU7 +30(60) 15 - 駕駛座椅加熱馬達;附加循環幫浦(適用於 PAZ-32053-07)
- 2FU8 +30(60) 15 - 左側加熱器馬達 1 號;左側加熱器馬達 2 號
- 2FU9 +30(60) 15 - 後霧燈;右側加熱器馬達 1 號;右側加熱器馬達 2 號
- 2FU10 +56 10 - 左側遠光燈
- 2FU11 +56 10 - 右側遠光燈;「遠光燈」指示燈
- 2FU12 +56 10 - 左側近光燈
- 2FU13 +56 10 - 右側近光燈
3FU1
- 3FU2 +15 10 - 限速裝置(適用於 PAZ-32053-77)
- 3FU3 +30(40) 15 - 頭燈電源
- 3FU4 +30(40) 15 - 左側車內照明燈。手提燈插座。引擎室照明燈
- 3FU5 +30(40) 10 - 強制通風馬達
- 3FU6 +30(40) 10 - 駕駛側風扇馬達
- 3FU7 +30(40) 10 - 霧燈
- 3FU8 +30(40) 10 - 後視鏡加熱
- 3FU9 +30(40) 10 - 對講機電源;收音機電源
- 3FU10 +30(40) 10 - 備用
- 3FU11 +30(40) 10 - 車門驅動。緊急車門開啟
- 3FU12 +30(40) 10 - 備用
- 3FU13 +30(40) 10 - 備用
照明設備和信號燈的接線原理圖